1) 在螺旋钢管开工之前和防腐厂材料生产厂家或牌(型)号改变时必须进行适用性试验,试验
螺旋钢管管段经测试性能达到GB/T23257-2009 《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》的相关要求,方可正式进行生产。
2) 在正常生产中,每连续生产的第10km、 20km、30km 的防腐螺旋钢管,均应截取试验管段按照GB/T23257-2009标准附录B的方法进行一次阴极剥离性能检验,结果应符合GB/T23257-2009标准中的有关规定。如不合格,应加倍检验。加倍检验全部合格时,该批防腐螺旋钢管为合格;否则防腐管不合格。
3) 每一根防腐螺旋钢管管道均应按照规定做好记录,并在管道外表面进行标识。标识的内容主要为:管道编号-钢管编号-管道长度-生产日期-生产厂家-执行标准等内容。